(2001年10月9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發展計劃局:
你局《關于做好我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我市財政基建投資項目管理確有必要加強前期可行性論證的工作,鑒于市政府就市財政投資項目的管理已出臺了一系列文件,目前只需對運行機制中的不足之處作進一步完善,因此暫不制定市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二、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市級財政投資項目管理
(一)加強市級財政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所有市級財政投資基建項目,先由你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報市政府審批立項后,再由你局會同財政局審核項目總投資概算,報市政府批準。總投資概算確定后,以此為依據安排財政性資金。財政局負責組織工程預算、結算審核,按有關規定加強對市財政投資項目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二)你局應會同財政局以市政府批準財政投資項目的情況為根據,編制年度投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