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網上審批系統工程
管理辦法
第零條 項目是中山市網上審批系統項目
中山市網上審批項目專責小組是中山市政府成立的對政府網上審批業務系統項目建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專責小組)。
項目管理公司是專責小組通過公開招標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對網上審批系統的信息工程設計、招標、施工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使用者(用戶)是指以后需要應用網上審批系統的中山市各個政府職能部門。
實施單位是指與中山市政府通過招標確定的實施單位,且雙方簽訂合同,承擔中山市網上審批項目的建設單位。
第一條 為規范政府網上審批系統工程建設活動,確保政府審批職能在網上的順利實現,提高網上審批信息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促進網上審批的信息化建設,根據中山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市、區、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投資建設的政府職能在網上實現的審批項目,投資在20萬元以上的網上審批系統工程建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網上審批系統項目是指以信息網絡為基礎,建設的政府職能部門業務的網上審批應用系統建設和相關信息資源開發等工程。
第四條 中山市網上審批系統工程項目建設必須符合中山市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國家、省強制性標準。
第五條 網上審批系統工程建設應遵循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則,同時禁止重復建設。
第六條 網上審批建設的原則:平臺先行、由易而難、連環推進,從而保證網上審批系統項目能夠作到“實用、好用、喜歡用”的目標。
第七條 網上審批項目建設項目如下:
1) 中山市“黨政信息平臺”以及部門網絡升級改造
2) 中山市政府統一信息交換平臺
3) 中山市政府CA中心
4) 全市涉及工商、計劃、規劃、環保等16個部門的備案審批項目
5) 第一批400多項內部審批業務系統
6) 第二批外部網上串行審批開通試運行
7) 第三批外部網上并行、混合審批開通試運行
8) 中山市政府數據中心
第八條 中山市網上審批系統項目建設分兩步實施:
1) 中山市網上審批系統和CA中心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