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供水用水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中府辦〔2020〕46號),《關于印發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2011〕15號)的制定依據《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中府〔2010〕20號)已廢止,經市政府同意印發的中價〔2011〕15號文缺乏上位政策支持,擬廢止中價〔2011〕15號文件。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經書面征求有關部門、鎮區意見,并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市發展改革局網站公布了《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開征求廢止中價〔2011〕15號文件意見的通告》,公開征詢社會各方面意見。期間收到公眾反饋無意見。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