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項目單位(以下簡稱項目單位)穩價惠民作用,促進農副產品項目單位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發改價控〔2017〕527號)、《中山市“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工作實施方案》(中農〔2018〕34號)等有關規定,市發展改革局擬定了《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項目單位績效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推進政府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現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可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于2018年9月6日前向市發展改革局反饋。通訊地址: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陳振耀,郵政編碼:528403;傳真號碼:0760-88325592,電子郵箱:fgjgtkk@126.com。
附件: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項目單位績效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0日
附件:
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項目單位
績效評價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項目單位穩價惠民作用,促進項目單位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發改價控〔2017〕527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由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山市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管理辦法》審核認定入庫的農副產品項目單位。
第三條 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績效評價,堅持統一標準、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 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績效評價工作,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鎮區發展改革局(發改辦)組成績效評價小組,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
第五條 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績效評價采取定期績效評價和不定期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形式。
定期績效評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鎮區發展改革局(發改辦)在農副產品項目單位保供穩價協議期結束后按統一內容和標準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鎮區發展改革局(發改辦)自行組織,可結合價格監督檢查、暗訪抽查、日常巡查和重要節假日檢查等方式進行,強化事中事后監督。不定期監督檢查情況包含在定期績效評價分數內。
第六條 農副產品項目單位平定期績效評價程序:
(一)被績效評價的農副產品項目單位在保供穩價協議期結束后15日內,嚴格按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規定的內容進行自評,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市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績效評價小組;
(二)市績效評價小組在保供穩價協議期結束后50日內,完成對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并評定考核等級。
(三)市績效評價小組向被績效評價農副產品項目單位通報績效評價結果。
第七條 績效評價突出項目單位平調控作用的發揮,農副產品生產環節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流通環節應急儲備項目單位績效評價、銷售環節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容和評分標準詳見附件。
第八條 農副產品項目單位的評價結果,按照評價分數劃分為三個等級:80分以上為優良,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九條 績效評價結束后,市價格主管部門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可根據績效評價評定的等級,對于評價為優良的給予保留農副產品項目單位資格;對于評定為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對評價為不合格的,取消農副產品項目單位資格。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1.生產環節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2.流通環節應急儲備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3.流通環節配送中心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4.銷售環節項目單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