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
主要職能 | 市發展改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接受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研究我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協調推進市支持和對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有關工作等。 市發展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能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能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改革開放,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發展改革領域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財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實施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組織擬訂全市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 (五)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按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并協調實施。負責重大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 (六)組織擬訂并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區域發展重大問題。負責規劃和統籌協調重大區域發展平臺。推進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合作)相關工作。 (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總部經濟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并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八)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協調。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數字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綜合性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推進實施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協調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和運行調節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和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監察。指導監督全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參與能源應急保障。 (十三)負責市級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提出市級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資儲備規劃。指導協調承代儲企業收儲、輪換和管理市級儲備糧油,組織實施市級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統籌推進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和相關考核工作。負責軍糧供應和糧食流通行業監管。擬訂市級糧食流通設施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參與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內設機構 |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統籌機關和下屬單位信息化建設。 (二)法制科。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綜合管理。承擔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三)審批服務辦公室。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申請的受理、咨詢、發證等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批、核準和備案。對需要進行技術審查、專家論證、現場勘察、科室會審、班子審定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組織、協調、跟蹤和落實。 (四)國民經濟綜合科。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經濟領域重大風險的政策建議。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協調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完善產權制度的政策建議。 (六)投資科。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政策、規劃、計劃和措施。負責政府投資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協調推進市政府投資市屬非經營項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牽頭推動重大項目投融資創新,提出政府出資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統籌指導各部門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謀劃、儲備工作。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研究分析財政、金融情況,提出協調解決財政金融運行重大問題的相關建議,參與制定財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銜接協同機制,提出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的政策建議,參與制定推動全市金融業發展改革的重大政策,協調重大項目投融資問題,組織金融機構與重大項目對接。統籌全市企業債券發行,按分工承擔企業(公司)債券管理工作。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參與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 (七)重點項目科。規劃全市重大項目布局,統籌謀劃儲備重大項目,擬訂市域內省市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省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政策建議,綜合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督促檢查重點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統籌開展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擬訂全市重大工程評估督導的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承擔市重點項目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規劃科。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經濟結構調整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市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完善全市規劃管理制度,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統籌市級發展規劃編制立項。組織監測全市重大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等實施情況,并提出調整建議。提出市新型城鎮化戰略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編制和協調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 (九)區域經濟和開放合作科。組織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國家、省重大區域發展規劃、政策,推動落實“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貫徹實施省城市群和都市圈規劃。擬訂區域合作規劃。研究提出區域合作發展的重大事項及項目建議。協調推進我市重大區域發展平臺有關工作,協調解決開發區、新區等重大發展問題。配合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有關建議。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工作,配合開展企業赴境外發行債券、國際中長期商業貸款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協調推進開發區改革發展,負責全市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國際金融機構、外國政府貸款重大備選項目建議。承擔重點領域國際合作。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配合協調上級對口部門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和實施工作。綜合協調市對口支援工作,協調開展與對口支援地區的互訪交流、經濟合作等工作。統籌協調我市與黑龍江省對口合作有關工作。承擔四川藏區涉及我市的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十)產業發展科。組織擬訂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支持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統籌推進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優化、平臺載體建設。監測全市服務業發展動態和趨勢。落實總部經濟扶持政策,提出加快發展總部經濟的政策措施和規劃建議。 (十一)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協調數字經濟發展重大項目。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創新平臺規劃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推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工作。 (十二)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社會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教育領域事業發展重大政策和項目。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規劃和政策。綜合研判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發展趨勢及重大問題。提出就業促進和勞動者素質提升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參與人才工作。 (十三)價格管理科。承擔全市價格調控工作,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制定和調整省授權市管的電力、燃氣、供排水、重要交通運輸服務、環境保護價格標準并實施,組織擬訂相關價格的定價機制及政策,起草相關價格規范性文件。調查、跟蹤相關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其成本變動情況。承擔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進行監測、調查、分析、預報,并及時提出政策建議,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 (十四)收費管理科。牽頭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制定和調整省授權市管的教育、養老、殯葬、文化旅游、物業服務、重要專業服務收費標準并實施,組織擬訂相關收費的定價機制及政策,起草相關收費規范性文件。調查、跟蹤相關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其成本變動情況。負責全市農產品價格成本調查工作,承擔對列入中央和地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成本監審。 (十五)信用建設科。組織擬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建設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應用管理。推進信用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工作。組織、指導地區和行業信用監測、評價。推進信用服務市場發展。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十六)能源科。組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發展計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能源體制改革并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參與編制并實施年度電力電量平衡方案,銜接電力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規劃能源重大項目布局。依法監督管理成品油行業經營和參與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天然氣儲備。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負責電力運行安全監管和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參與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 (十七)資源環境和節能科。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發展計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協調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牽頭擬訂節能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減量替代有關工作。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組織實施節能監察。承擔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統籌協調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糧食管理科。研究提出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糧食購銷政策和動用儲備糧的建議,開展糧食產銷合作,保障糧食安全。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承擔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規劃和協調糧食倉庫設施體系建設。統籌推進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和相關考核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九)物資儲備科。研究提出市級物資儲備發展計劃、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研究物資儲備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市級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執行有關動用指令。擬訂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市級物資儲備政策執行和承儲管理情況實施監管。研究儲備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組織開展市級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工作。 (二十)經濟動員和消費貿易科。組織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研究擬訂推進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劃,協調經濟建設貫徹國防要求等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推動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研判消費形勢,統籌并協調實施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協調貿易和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動現代物流業發展。按省要求承擔市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按照省安排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劃。 (二十一)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團組織工作。承擔機關紀委和內部審計工作。 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設置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發展推進科,負責處理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
辦公地址 | 廣東省中山市松苑路1號 |
郵政編碼 | 528403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聯系電話 | 88315194 |
負責人 | 尹明 |
網站地址 | http://www.szmaolu.com/fgj/ |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中山市信息中心承辦 聯系方式 網站地圖
粵ICP備11005604號 網站標識碼4420000052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2868號
建議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