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
來文《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序號30編碼30”加油站規劃點重建規劃確認的請示》收悉。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司申請在中山市港口鎮沙港路段重建加油站一座,該加油站符合《中山市成品油分銷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附表7“中山市現有加油站(至2020年底)編碼表”序號30#編碼30#“中山市港口鎮沙港路段”現有加油站規劃點,該加油站按二級站標準建設。
二、你司憑本文件到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相關主管部門辦理加油站報建及相關手續。
三、加油站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行業標準(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2004年12月15日商務部頒布)的要求規范設計及建設。
四、重建竣工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網頁上方在“切換區域和部門”中選擇“中山市”及“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進入我局網上服務窗口,選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新申請)”事項,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職能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五、嚴禁擅自建設與申報不相符的設施。本文件有效期兩年,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到期前三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