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供水用水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中府辦〔2020〕46號),《關于印發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2011〕15號)的制定依據《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中府〔2010〕20號)已廢止,中價〔2011〕15號文現已缺乏上位法依據。經研究,我局決定廢止《關于印發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2011〕15號)。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9日
政策解讀:關于廢止《關于印發中山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