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曾*潔
居民身份證:5001021992********
住址:重慶市涪陵區滴水巖路31號***
經調查查明,你拖欠10名勞動者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的勞動報酬共71966元。本單位于2024年3月18日向你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你收到該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支付10名勞動者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的勞動報酬,截至2024年4月15日你仍未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你存在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為。
你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捌仟圓整(¥8000)。
本單位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粵中涌執催字〔2024〕83號)。因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單位領取,逾期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中山市大涌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