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市監食藥大涌處字〔2020〕103號 | 經營有毒有害的水產品 | 中山市大涌鎮金強水產檔 |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51UMAY20 | 中山市大涌鎮南文市場181-182號檔位 | 李金強 | 當事人于2020年5月20日購進并經營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的羅氏蝦(購進日期:2020-5-20),貨值金額為364.80元,違法所得為364.80元。 | 當事人于2020年5月20日購進并經營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的羅氏蝦(購進日期:2020-5-20),貨值金額為364.80元,違法所得為364.80元。鑒于當事人初犯,是流通環節中非自己養殖的,當事人積極配合本部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貨值金額少,主動召回不合格食品,至今并無消費者退回不合格食品,可視為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因當事人經營的水樣檢驗結果為合格,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當事人在其違法事實中存在主觀故意,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符合減輕處罰情形,決定予以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364.80元;2、處20000.00元罰款。 | 處罰決定書已送達,正在執行中 |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10月19日 |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涌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