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市監食藥大涌處字〔2019〕103號 | 經營有毒有害水產品案 | 中山市大涌鎮朝明水產檔 | 《營業執照》注冊號442000600989281 | 中山市大涌鎮大涌市場G23-24號 | 梁朝明 | 當事人于2019年7月29日購進并經營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量》要求的白貝(購進日期:2019年7月29日),涉案食品貨值金額為196.00元,違法所得為168.00元。 |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應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但鑒于當事人初犯,是流通環節中非自己養殖的,當事人能提供單據等材料且經查可溯源。結合《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量化標準(修訂稿)》(2018年1月修訂)關于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水產品類的規定決定予以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168.00元;2、處10000.00元罰款。 | 處罰決定書已送達,正在執行中 | 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0日 | 中山市大涌鎮食品藥品監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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