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新增用地)東區街道項目建設,需對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土地實施補償。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文)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2021年2月20日、下稱《片區地價公告》)及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補償實施方案。
一、補償范圍
補償范圍為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東區街道新增用地紅線為準(見附圖)。
二、補償對象及方式
(一)凡被納入項目新增用地紅線范圍的土地為補償對象。
(二)根據項目入戶摸底調查結果,依有關程序確定補償對象,在補償范圍公示無異議后根據本方案協商補償。
三、補償標準
集體土地所有權補償綜合單價為66.81萬元/畝,包括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及集體留用地貨幣補償價,其中:
(一)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為16.81萬元/畝(根據《片區地價公告》,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二)集體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方式實施補償,按國有出讓商業用途留用地實施貨幣補償,標準為50萬元/畝(經具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確定,標準為500萬元/畝,按補償土地面積10%計提)。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及解釋。
附件: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涉東區街道新增用地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