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江鐵路項目中山段涉東區街道項目建設,需對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土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實施征收。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文,下稱“中府〔2019〕107號文”)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補償總體實施方案。
一、補償范圍
補償范圍為深江鐵路項目中山段涉東區街道用地范圍(見附圖)。
二、補償對象及方式
(一)凡被納入項目用地紅線范圍的土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為補償對象。
(二)根據項目入戶摸底調查結果,依有關程序確定補償對象,在補償范圍公示無異議后根據本方案協商補償。
三、補償標準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集體土地所有權補償包括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及集體留用地貨幣補償價,其中:
1.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為16.81萬元/畝(根據《中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表》,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集體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方式實施補償,按國有出讓商業用途留用地實施貨幣補償,標準為50萬元/畝(經具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確定,標準為500萬元/畝,按補償土地面積10%計提)。
(二)儲備用地
收回儲備用地的,按我市相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實施補償。
(三)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中府﹝2019﹞107號文的標準實施補償,本方案中及中府﹝2019﹞107號未提及的補償項目,可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實施補償。
附件:深江鐵路項目中山段涉東區街道用地范圍圖
中山市東區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設服務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