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關于印發中山市東區街道促進產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三次修訂)的通知〉等3份規范性文件的公告》政策解讀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規定,我街道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清理,決定廢止《關于印發中山市東區街道促進產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三次修訂)的通知》(東辦〔2024〕17號)、《關于印發〈中山市東區街道鼓勵企業擴大有效投資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辦〔2024〕22號)和《關于印發中山市東區街道供應鏈平臺扶持辦法的通知》(東辦〔2023〕17號)3份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3份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