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山市東區街道鼓勵村集體參與低效工業園升級改造扶持獎勵辦法》政策解讀
第一條制定依據
為推進東區街道低效工業園升級改造,加快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根據《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辦法》(中府〔2020〕93號)、《中山市舊廠房升級改造實施細則》(中府〔2020〕94號)、《關于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獎勵對象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參與改造的原集體土地所有權人。
第三條適用條件
本辦法主要適用于東區街道內以“自主改造”模式或“村企合作”模式的低效工業園全面改造或局部改造的“工改工”改造項目。項目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用地應納入省“三舊”改造地塊標圖建庫,項目改造方案通過市政府批示。
(二)項目用地不小于6.67公頃(折100畝)。
(三)改造主體承諾的改造后畝均稅收不低于50萬元/年(以經市政府批復的改造方案中載明為準)。
(四)項目改造范圍內存在原權屬人為村集體的、規劃為道路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改造后無償劃撥給政府的土地。
第四條獎勵標準
根據符合獎勵條件的“工改工”項目經市政府批復的改造方案中載明的、納入改造范圍的、規劃為道路等公共服務設施的、無償劃撥給政府的土地,最高按130萬元/畝給予一次性獎勵。
上述獎勵實行退坡機制,在辦法實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獲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復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的項目,獎勵標準為130萬元/畝;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獲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復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的項目,獎勵標準為60萬元/畝;在2024年7月1日起至辦法失效之日期間獲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復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的項目,獎勵標準為10萬元/畝。
第五條預算管理
嚴格落實資金預算管理,由東區街道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工作指揮部(下稱“東區街道工改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測算年度內獎補資金需求,按照我街道預算審批流程報審批復后設立專門預算項目,按時進行資金使用撥付申請。
第六條資金申請及撥付
符合條件的項目,由申請人向東區街道農業農村局申請獎勵,各相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獎補認定初審工作,初審通過后,再按規定報東區街道工改指揮部聯席會議復審,復審通過后報東區街道黨工委審議批準,由街道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給申請人,具體如下:
(一)受理。街道農業農村局指定專人作為首接,并全程跟蹤審核審批流程。受理所需材料:
1.東區街道鼓勵村集體參與低效工業園升級改造獎勵申請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照(復印件)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復印件);
3.項目改造方案及批復文件(復印件);
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街道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初審。街道農業農村局負責核實基本信息;街道城市建設和管理局負責核實改造方案。
(三)復審。初審通過后報東區街道工改指揮部聯席會議進行審定。
(四)公示。復審通過后,將審核結果在東區街道辦事處大堂公示欄上進行不少于 7 個工作日公示。
(五)審定。復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報東區街道黨工委會議進行審定。
各環節中審核不通過的,應由責任部門將原因告知街道農業局,再由街道農業農村局及時告知申請人。
第七條監督機制
本辦法涉及的資金須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申報單位須對資金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凡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資金申報和使用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上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第八條政策解釋
本辦法由東區街道工改指揮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實施效力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