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中東區不罰字[2021]383 號
名稱:中山市東區麥提努日餐飲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K
經營者姓名:艾力·麥提努日
居民身份證:65322119*******5
住所:中山市東區悅城路 12 號映翠豪庭 8 幢 32 卡之一
本機關(單位)于 2021 年 07 月 30 日對中山市東區麥提努日餐飲店(經營者:艾力?麥提努日)未經許可從事提供餐飲服務活動案立案調查。
根據投訴舉報,我東區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于 2021 年 7 月 15日對中山市東區悅城路 12 號映翠豪庭 8 幢 32 卡之一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店在開門營業中,現場設有就餐區和食品處理區。食品處理區擺放有“無煙燒烤車”一臺,燒烤車內有正在燃燒的碳。現場設有食品展示冰柜,里面存放有已串好的羊肉等食材,玻璃門上貼有微信收款二維碼及支付寶收款二維碼?,F場負責人交代該址未有制作菜單,日常使用“新疆特色羊肉串”點菜單點菜,其中羊肉串5 元/串,羊排 25 元/串。現場負責人出示中山市東區麥提努日餐飲店的營業執照接受檢查,但無法出示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涉嫌未經許可從事提供餐飲服務經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钡囊幎?。
經查明:當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中山市東區悅城路 12 號映翠豪庭 8 幢 32 卡之二從事提供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被我東區街道辦事處查獲。
以上事實有:1、《現場檢查筆錄》、現場拍攝的照片、《行政強制措施現場筆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粵中東區行執強字[2021]0715 號)及所附《行政強制措施物品清單》;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3、當事人配合整改的照片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钡囊幎?,已經構成違法。
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立即配合改正違法行為,未造成社會危害。經綜合考慮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等因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钡囊幎?,建議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你(單位)已經及時改正,決定對你(單位)不予行政處罰。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受理地址:中山市博愛五路68 號中山市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博愛五路 65 號)提起行政訴訟。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