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東鳳鎮安華理發店(經營者:彭行華):
因無法向你直接送達《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郵寄送達的《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亦顯示為派件異常,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發布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
粵中東鳳催告〔2022〕35號
中山市東鳳鎮安華理發店(經營者:彭行華):
因你單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從事美發經營活動,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于2022年6月13日對你單位作出《中山市東鳳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東鳳罰〔2022〕71號),已于2022年6月19日送達給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2022年7月4日前繳納罰款罰款2000元,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東鳳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電話:0760-22776830
單位地址:中山市東鳳鎮鳳翔大道128號1002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中山市東鳳鎮人民政府
二0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