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鳳鎮各重型車輛道路運輸業戶:
在對廣東省“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24小時實時監測中發現下列重型運輸車輛(見附件)風險較高、違規行為嚴重,被連續通報三次及以上。現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決定依法對下列重型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予以撤銷公示。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撤銷《道路運輸證》的車輛不得繼續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涉及的相關企業應當將撤銷的《道路運輸證》于七個工作日內上繳至原發證機構歸檔。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 東鳳鎮2024年6月至9月重型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連續通報三次以上車輛明細(掃描查詢)
中山市東鳳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