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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翠亨新區管委會制定了《中山翠亨新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為更好理解和落實《管理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和深中通道建設機遇,貫徹中山市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打造面向未來的國際一流科技創新區,結合翠亨新區統籌南朗街道發展的現狀,目前新區亟需制訂新的孵化體系扶持政策,加快實現東西片區政策全覆蓋,吸引孵化載體落地,打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鼓勵在孵企業做優做強。
二、政策的制定程序說明
科技金融局認真對省、市及周邊地區的孵化政策體系,結合翠亨新區定位及未來發展方向,在廣泛聽取市區相關部門、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翠亨新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形成本《管理辦法》。
三、政策具體內容
《管理辦法》共六個章節,二十一條,分別是總則、在孵企業基本條件、支持范圍及標準、申報與審核、監督管理和附則。
第一章是總則,對目的和依據、資助對象、審核方式等給予說明。第二章是在孵企業基本條件,對在孵企業作了基本定義,第三章支持范圍及標準,包括:對孵化載體的認定補助、評價補助、培育獎勵、其它獎勵,以及對在孵企業的租金補助。第四章明確《管理辦法》的申報和審核流程。第五章明確《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機制。第六章為附則,包含了政策年度扶持額度和有效期等內容。
四、政策主要特點
(一)適度提升扶持力度。為進一步推動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更好地引進孵化載體和企業,對于孵化載體認定國家、省級孵化載體的,本辦法適度提升扶持力度。
(二)圍繞孵化載體質量擴大扶持范圍。除了常規的孵化載體認定補助、評價補助,本辦法還增加了對孵化載體服務成效及在孵企業方面的獎勵,包括在孵企業上市、認定高企、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認定創新創業團隊等均會對載體和在孵企業進行不同力度的獎勵,擴大扶持范圍,提高孵化載體能效。
(三)鼓勵粵港澳合作。緊密結合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相關要求,新增面向港澳臺在孵企業和海外孵化器的獎勵,重點突出港澳臺創新創業元素。
(四)免申即享。為降低企業的辦事成本,在合規的情況下提高工作效率,本辦法將采取“免申即享”的扶持方式,具體在實施細則或申報指南中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