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南朗街道云衢中學綜合樓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第2次) | 根據本項目2025年1月20日評標結果及2025年2月25日的復評結果顯示,投訴人的投標文件提供的設計項目負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沒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本項目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13.2.7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齊全、真實、有效的資料。”的規定,否決了投訴人的投標文件。 | 是 | 2025年2月28日 | 2025年3月6日 | 2025年3月7日 | 根據調查認定事實,投訴人提出的投訴,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駁回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