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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現發布中山翠亨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我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實施意見》,請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執行。
中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2月20日
中山翠亨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我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建標規〔2020〕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設的指導意見》(建改發〔2020〕7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意見》(粵府〔2021〕31號)、《廣東省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粵建市〔2021〕233號)、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山市智慧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中山政務函〔2022〕195號)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區建筑數字化水平,加快促進我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推廣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市局有關部門的決策部署,立足“十四五”新發展時期,構建我區現代化建筑業產業體系,推動我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以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為代表的建筑數字技術為抓手,加快推進我區建筑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依托我區建設發展的有利時期,以政府引導,發揮政策和標準引導作用,以及區政府投資和國有投資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數字基礎、標準建設、項目實施等全面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
到2023年底,根據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初步完成我區BIM標準體系建設,編制BIM建模、BIM數據交換、BIM技術應用、BIM驗收歸檔等技術標準或應用指南。建立基于BIM技術的審批監管模式,搭建我區以BIM數據為核心的基礎平臺,實現數字化施工圖審查和工程監管模式,實施一批數字化施工圖審查的工程項目。
到2024年底,我區范圍的工程項目加快推進BIM技術應用,在政府投資項目和其他符合條件的項目推廣BIM技術,實現BIM技術快速落地實施。BIM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同時出臺配套扶持政策。開展一批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BIM應用的工程,推進以BIM為核心的智能建造技術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
到2025年底,完成一批BIM特色應用項目落地實施,形成BIM技術示范清單,并向全市推廣。
(三)實施范圍
1.政府投資的建筑工程項目、企業投資的公共建筑工程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采用BIM技術;
(1)項目總投資額超過2億元(含);
(2)單體建筑面超過2萬平方米(含)。
2.申請容積率獎勵的裝配式建筑項目應采用BIM技術;
3.鼓勵優良樣板工程、優秀勘察設計項目開展工程全生命期BIM技術應用。
(四)實施依據
符合“(三)實施范圍”的我區工程項目按本意見開展各階段BIM技術應用,應符合現行國家、廣東省標準以及我區已有和計劃實施的相關技術標準。
二、實施要求
符合“(三)實施范圍”的我區工程項目,尚未立項的,各階段對應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按照以下要求開展BIM技術應用;已立項尚未開工的,對應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根據所處階段開展本階段及后續階段的BIM技術應用。
(一)主管部門監管要求
為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相關主管部門應在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積極落實BIM技術推進工作,加強建設各方的監管。
1.在項目立項階段,投資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2019年修正版)》對BIM應用相關費用進行審核。
2.在施工圖設計、審查階段,施工圖審查機構通過翠亨新區BIM施工圖審查系統,對項目BIM模型開展施工圖三維數字化審查。
3.在施工及竣工驗收階段,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運用BIM模型,進行建設監管及竣工驗收備案。
(二)建設單位實施要求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項目BIM實施的主導單位,做好項目統籌規劃,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參建各方的BIM技術應用需求、交付標準和信息安全責任等。
1.在項目立項階段,建設單位自行或者委托BIM咨詢企業編制項目BIM實施策劃,明確應用目標、應用階段、應用內容、技術方案和應用效果。
2.在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建設單位自行或者委托BIM專業設計單位組織創建方案設計BIM模型和施工圖設計BIM模型。利用BIM模型,輔助完成工程概算書的編制,以及在翠亨新區BIM施工圖審查系統提交施工圖設計BIM模型,完成數字化審查。
3.在施工階段,建設單位自行或者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建立施工BIM模型,應用BIM技術開展工程項目施工深化、施工場地布置、施工模擬、施工方案優化、施工進度管理。
4.在竣工驗收階段,建設單位基于施工BIM模型,組織建立BIM竣工模型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過程監管
相關主管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加強實施BIM技術應用的建設工程項目各環節的監督管理,保證BIM技術應用落地。對我區采用BIM技術的建設工程,進行審核和監管,推進落實相關工作。
(二)鼓勵企業標準建設和企業研發
鼓勵應用BIM技術的相關企業,按照不同工程領域和專業制定BIM技術標準規范,引導建立企業BIM技術標準體系,規范我區工程建設BIM技術實施。支持研發符合工程實際需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BIM軟件,形成適合我區建設發展的技術特色。
(三)加強數字能力建設
建設單位應加強企業數字能力建設,組織引導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參建各方共同搭建協同平臺,實現BIM協同應用,以及建設各階段BIM信息傳遞和共享。鼓勵企業開展BIM技術研究,積極探索BIM技術在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創新應用場景。加強我區BIM產學研用技術交流與協作,總結和分享BIM技術應用成果和成功經驗,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BIM技術應用氛圍,促進全區各領域BIM技術應用。
四、附加說明
(一)公共建筑工程包括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運輸用房等。以上六類建筑的功能統一為“公共建筑功能”。對于具有以上建筑功能的其他工程,公共建筑功能對應的建筑面積超過工程總建筑面積50%(含),納入本次實施范圍。
(二)本意見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試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