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0〕48號)第十八條相關規定,我局2023年1月對梁明生實施醫療救助的其他醫療救助,現將獲得醫療救助人員名單及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7月11日。
如對公示內容存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電話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聯系人:蘇少燕
聯系電話:86506601
附件:2023年1月板芙鎮獲得醫療救助的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名單
中山市衛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2023年1月11日
2023年1月板芙鎮獲得醫療救助的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