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單位:
2022年10月21日,市消防救援支隊監督員對中山市金彩樹脂材料經營部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儲存裕田樹脂(甲類)、高沸點芳烴溶劑/三甲苯(乙類)、乙二醇單丁醚(乙類)、環已酮(乙類)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75%的要求。依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條、第6.2條之規定,依法判定該單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
為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肅清重大火災隱患,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維護我鎮平安穩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鎮政府決定對中山市金彩樹脂材料經營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掛牌督辦。請有關部門、村(居)按照《廣東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試行)》要求,督促中山市金彩樹脂材料經營部落實整改措施,于2022年11月21日前整改完畢,確保消防安全。
附件:1. 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名錄
2. 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基本情況
中山市板芙鎮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