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加強對我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匯聚合力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山市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設指導意見》《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成立板芙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我鎮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市委、市政府和鎮委、鎮政府相關工作安排。牽頭協調和推進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以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研究審議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指導各相關單位和各村(社區)按照法定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事件處置工作;總結、交流、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完成鎮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鎮分管公共服務辦的領導兼任,副組長由鎮公共服務辦負責人、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成員單位包括鎮黨政綜合辦(統戰辦)、人大辦、黨建辦、宣傳辦(教體文旅局)、綜治辦(司法所)、經科局、城建局、農業局、應急管理局、公共服務辦、財政分局、人社分局、衛健分局、市場監管分局、總工會、團委、婦聯、教體中心、公安分局、工商聯(商會)。
三、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未保辦”)設在鎮公共服務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一)會議召集機制。未保辦根據工作需要召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應急個案以及其他專項工作、重點工作。專題會議由提出議題的成員單位召集,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參加。
(二)聯動協調機制。未保辦負責協調組織和具體落實領導小組聯合調研、情況通報、專題研究、督查督辦等工作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協調開展相關工作。
(三)日常聯絡機制。各成員單位指定1名業務骨干擔任聯絡員,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負責未保辦與各成員單位的日常溝通聯絡工作。
附件:板芙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中山市板芙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板芙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各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定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分工如下:
一、公共服務辦
承擔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存在問題。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困境兒童保障、監護缺失和流浪未成年人等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措施、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支持、培育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心理輔導、康復救助、監護等專業服務,規范未成年人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明確責任部門或指定專門人員承擔相關工作;推進“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加強鎮社工站(點)建設,加強未成年人關愛保護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廣“社工+志愿者”聯動服務模式,積極引導志愿者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依法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辦理相關事務;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監督家庭監護和委托照護落實情況。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為符合條件的兒童申請手術、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打拐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兒童教育工作,支持和幫助殘疾兒童接受教育。依托“12345”政務便民服務熱線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功能建設,及時受理、妥善處置有關求助線索;牽頭協調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惡性案件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落實工作人員準入查詢和定期查詢違法犯罪記錄制度,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職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有關信息的調查、統計、分析,負責信息發布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配合組織開展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表彰獎勵工作。
二、黨政綜合辦(統戰辦)
履行宗教事務行政管理和監督職能,做好宗教界(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民間信仰場所)收留棄(嬰)童活動的資質核查,并會同鎮公共服務辦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監督管理和定期巡查回訪。加強對宗教界的普法宣傳,告知宗教界人士不得私自收留和擅自處理棄嬰(童)。
三、人大辦
為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協助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監督工作,推動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正確有效實施。
四、黨建辦
組織動員廣大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離退休老同志發揮榜樣帶動和教育引導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積極參與指導家庭教育,深入實施“五老”關愛工程,做好未成年人文化交流活動,支持和幫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五、經科局
支持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兒童之家、兒童活動中心等未成年人服務和活動場所等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將未成年人保護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圍。
六、宣傳辦(教體文旅局)
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落實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政策,推進開設未成年人專場、提供專門服務。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未成年人父母自覺履行監護責任,強化強制責任報告主體的法律意識。高度關注和客觀審慎報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宣傳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正面典型,引導全社會樹立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理念。引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舞臺藝術作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網絡信息等精神文化產品的創作、出版、制作、傳播,查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信息,落實不良信息提示制度;加強未成年人影視教育,落實影劇院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政策,強化觀影條件保障;做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工作,落實實名注冊、適齡提示等相關保護措施,強化對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營造綠色網絡生態。將未成年人保護各項工作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重要內容。
整合基層公共文化資源,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宣傳、文體活動、教育培訓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旅游景區景點等場所運營單位設置母嬰室、家庭衛生間等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搜尋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報系統。加強對營業性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行為的監督管理,監督文化館等場所對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指導公共圖書館、旅游景區景點等場所,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
七、教體中心
健全規章制度體系,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對未成年學生在校期間各項權益的保護職責;落實義務教育長效保障機制,幫助留守、困境、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持續推進控輟保學工作。監督指導幼兒園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勞動教育等工作,落實各項要求,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強化學校美育育人功能,深化體教融合,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強化保教人員培訓,加強對留守、殘疾、抑郁、自閉等重點未成年人的關愛幫扶,推動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懲戒,加強對不良行為未成年學生的管理教育。督促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欺凌防控和預防性侵害性騷擾等工作制度,落實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聯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校園、校車安全保障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大督導力度,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指導各中小學校建立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鞏固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落實“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督促指導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普遍對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子女開放,支持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加強未成年人體育基礎理論研究,推廣適合不同類型未成年人的技能培訓和科學健身方法,開展適合未成年人的體育活動,引導未成年人積極參與。深化體教融合,加強學校體育工作。
八、綜治辦(司法所)
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入社會治理系統工作內容,協調政法各單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關職責,防范、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平安中山建設考評內容,強化未成年人保護責任,督促指導工作不力、措施不實的相關部門、單位。落實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普法工作。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政策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對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專門矯治教育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子女關愛保障工作。指導各有關部門將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納入普法工作重要內容,引導全社會樹立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理念。
九、公安分局
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及時受理強制報告主體報告的遭遇侵害或監護缺失未成年人信息,依法打擊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對互聯網上涉未成年人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查處,督促網絡運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義務。依法對不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深入開展“打拐”專項行動,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時回歸家庭,協助有關部門推進尋親工作,做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等重點人群的戶籍登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幼兒園、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困境兒童安全處境、監護情況、父母失聯認定、收養能力評估等調查評估工作。與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互相配合,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保護措施。做好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十、財政分局
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關經費納入鎮財政預算。支持有關部門將未成年人關愛服務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未成年人提供專業服務。加強資金支持,落實困境兒童保障政策,支持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各項保障工作。落實支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財政扶持政策,對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社會力量按規定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十一、人社分局
落實未成年人接受技工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鼓勵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工作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監督用人單位落實禁用童工規定,監督娛樂場所落實未成年人禁用規定。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為有就業創業意愿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推薦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信息以及用工崗位信息。強化技能培訓的針對性措施,幫助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依法接受處罰后實現就業和社會融合。按照職責任務分工指導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落實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和定期查詢違法犯罪記錄的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持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表彰獎勵工作。
十二、城建局
將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相關規劃統籌實施。將符合條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納入住房保障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配合投資主管部門等,實施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兒童之家”、兒童活動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標準。在公路、水運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強化未成年人服務設施配置,加大對未成年乘客服務力度。發動交通運輸行業媒體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公益廣告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客運經營者落實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政策。
十三、農業局
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三農”工作、鄉村振興戰略和相關發展建設規劃重要內容安排部署。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托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促進更多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便于照顧未成年子女。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創建更多宜居宜業美麗鄉村,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環境。
十四、衛健分局
落實未成年人衛生保健和營養指導服務,加強出生缺陷預防,規范疫苗預防接種,加強傳染病防治和監督管理,做好傷害預防和干預。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職責,及時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傷害的未成年人,協助做好傷情鑒定、身心健康狀況評估等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重病未成年人醫療救治和殘疾未成年人康復醫療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內未成年人危急重癥綠色通道,做好被遺棄兒童救治工作。指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等場所做好未成年人衛生保健工作。推進托育事業發展,加強對托育服務的支持指導,落實對托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創新服務管理模式。指導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區景點等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做好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障工作,落實符合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醫療救助政策。加強各項醫療保障制度與疾病應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形成未成年人醫療保障合力。
十五、應急管理局
指導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滿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發揮未成年人獨特作用,推動增強未成年人防災減災和安全意識,促進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強化應急救援人員在公共場所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的意識。
十六、市場監管分局
加強對未成年人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大型游樂設施等的安全監管,對涉及健康安全的兒童用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監督查處未按規定給予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待遇行為。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廣告、網絡直播營銷領域的監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主題公益廣告宣傳工作。落實對兒童藥品的政策扶持,完善兒童藥品監管制度體系,解決兒童用藥短缺問題。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標準化建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對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身心健康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相應處罰。
十七、工商聯(商會)
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支持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設立專項基金,開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和服務。指導民營企業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引導民營企業職工及務工人員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為務工父母和留守子女提供針對性關愛服務。
十八、總工會
推動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引導用人單位為職工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假期托管、課后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開展兒童關愛慰問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加強親情關愛。
十九、團委
指導鎮青聯、學聯、少先隊組織,廣泛發動青年志愿服務組織、培育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機構,做好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提供學業輔導、親情陪伴、家庭教育等支持。開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加強未成年人線上線下服務陣地建設,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網絡素養、自護等教育,加強普法及志愿者隊伍建設,提供專業的法律和心理咨詢服務,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深化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發動青年志愿者開展未成年人關愛服務,打造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品牌項目。推動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提出青年發展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政府購買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
二十、婦聯
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做好保障兒童權利、促進兒童發展工作。組織編制、實施鎮兒童發展規劃,開展規劃監測評估。指導、督促鎮婦女兒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做好保障兒童權利、促進兒童發展工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引導樹立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意識。指導村(居)婦聯主席、婦聯執委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依托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兒童活動中心等場所,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關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