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社會保險登記 | 1.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3.《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三、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4.《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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